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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2018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工作即日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依据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项目、平台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8〕45号,进行2018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工作。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科研立项奖励按项目经费进行匹配,由科技处统一审核确定。

2.科研成果署名单位第一为“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方可申报。

3.不在奖励范围,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签署推荐意见、认定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交学校奖励委员会讨论确定。

4.科研成果及佐证材料须真实,清楚,完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科研成果完整复印件统一装订,提交一份。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uyuming@imnu.edu.cn。

2.报奖材料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四、报送时间:2019年6月24日-25日

地点:行政楼405

联系人:苏玉明 乌恩

联系电话:4393152

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项目、平台奖励办法(修订)》(校发〔2018〕45号)

2.《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8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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