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蒙文版旧版主站盛乐校区
校园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新闻 > 校园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教职工奥林匹克排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各分会:

为活跃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切实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推动学校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校工会决定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教职工奥林匹克排球比赛,此次比赛由教职工排球协会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9年5月—6月

二、比赛地点:赛罕校区排球馆、排球场

三、比赛项目:男女混合排球赛

四、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为参赛单位,每单位参赛单位人数为:每队限报领队一人,队员10人,其中正式队员6人(4男2女),替补队员4人(2男2女),同时上场比赛须保持女队员不少于2人。参赛队如人数不足可两个单位联合组队(限两个单位)。

2.参赛运动员上衣颜色必须统一,并在背后佩有号码(1—12号),如没有号码不能参加。

3.5月24日前将参赛队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Zhaobk@imnu.edu.cn邮箱。

4.联系人:

张义平 电话:4392505 15148018866(微信号)

乌 汗 电话:4392505 15374862626(微信号)

五、比赛规则

1.男女混合进行比赛。

2.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3.比赛球网高度为2.24米(根据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女子组网高设置)

3.每场3局2胜制,第一、二局25分制,第三局15分制;每局比赛两队各有两次暂停机会,暂停时间30秒,每局局间休息2分钟;换人次数不限(换人时必须通过裁判员允许)。

4.小组循环采用积分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弃权队伍不允许参加剩余比赛,剩余比赛按0:2,每场比分按0:25计入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同,则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六、裁判组及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杨玉根

副裁判长:赵宝奎

仲裁组:萨日娜、高 娃、韩 武、张义平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冠、亚、季军各一队,第4名—第9名为优秀奖,设最佳运动员2名(男、女队员各1名)

注:领队会定于5月29日(周三)下午召开,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进行抽签分组,解释具体比赛规则,请各参赛单位领队务必准时参加。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教职工奥林匹克排球比赛报名表

校工会

教职工排球协会

2019年5月20日

版权所有 © 2014-2015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  蒙ICP备05006581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