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整体把握各单位国内合作办学的情况,加强学校对国内合作办学工作的管理,请各学院、各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涉及国内合作办学的相关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与要求
(一)合作协议 请各单位报送包括校领导和处级领导等以学校名义在内签署的所有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合作办学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合作办学开展工作总结及工作展望
简要概述本单位合作办学开展的整体情况,分条目总结回顾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主要成就,突出特色和亮点,语言要准确、简明。工作展望要明确下一步关于合作办学工作的思路与目标。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23日(周二)前将本单位国内合作办学相关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工作后,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合作交流科(田楼7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ly@imnu.edu.cn。联系人:李里,电话:4391484。
附件:合作办学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doc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