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召开全国“时代楷模”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内教办函〔2019〕84号)有关要求,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国“时代楷模”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电视电话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地 点
(一)主会场: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17会议室
(二)师大分会场:赛罕校区信息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学校主要领导、宣传部和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二)师大分会场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教师和模范(优秀)教师代表
四、参会要求
(一)各学院除副处级以上干部参会外,再选派副高级以上教师代表(含优秀教师代表)3人参会。
(二)参会人员不得缺席,有课的参会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体办理会议请假手续,经教务处确认后于4月24日(周三)下午17: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王一鹤老师(田楼709室)。
(三)确因其他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请于4月24日(周三)下午17:00前向党政办公室特格希主任(田楼803室)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具体原因。
(四)各学院、各部门请务必于4月24日(周三)17:00点前将本单位在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报党政办公室王一鹤老师(田楼709室)。
(五)请参会人员于8:50前入场完毕, 按会议座次图指定位置就座。
(六)参会人员请把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振动状态。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