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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共3天。

二、相关工作

1.放假前,团委、学生处及各学院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火险、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凡离校学生要掌握其出行、返校等相关情况,对节日期间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

2.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两校区留校学生的餐饮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按教育厅要求,从4月4日18时进入假期值班工作状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24小时值班相关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值班。假期期间,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13室,值班电话:4392519;盛乐校区教育宾馆101室,值班电话:7381388)。

4.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4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分别报党政办公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盛乐校区创业楼209室)和保卫处(两校区值班室)。

5.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并确保通讯畅通。值班期间,要主动及时地关注两校区各方面情况,对收到的通知、传真、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如遇到突发情况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信息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报告,迅速、有效处置和化解。

6.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盛乐校区值班干部要在值班当日15:50前向赛罕校区值班干部通报值班情况,赛罕校区值班干部汇总两校区值班情况后,于当日16:00前统一向教育厅值班室(值班室电话:2856522)报告值班情况。无特殊或重大情况也要在当日16:00前报平安。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清明节校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表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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