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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点击量:

各学院(部门):

由于财务处将完成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及财务系统的整体升级,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方式有所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及地点:

2019年1月14日至1月18日,行政楼财务处314。

二、报账对象:

只限本校教职工且归属于本学院(部门)的人员。校外代课教师及跨学院(部门)代课教师在开账之后进行报销(因处于封账期且以上两类教师不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

三、报账方法:

(一)填写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发放表见附件(其中计算公式已经设定,只需填入应发金额即可)。

(二)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三种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1.报销单;2.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纸质版;3.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明细表。

(三)将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电子版发到邮箱20169005@imnu.edu.cn,并标注单位名称。

四、扣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相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联系电话:4392308

附件: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xls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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