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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校读者图书借阅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点击量:

图书馆为了进一步满足读者需求,激发师生阅读热情,自2019年1月7日起,对我校读者的借阅规则做如下调整:

一、本科生可借册数由原来的5册/人增加至15册/人,借期3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30天;

二、行政人员可借册数由原来的5册/人增加至15册/人,借期6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60天;

三、教辅人员可借册数由原来的10册/人增加至15册/人,借期6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60天;

四、教学人员和研究生保持原有的借阅册数和期限,可借15册/人,借期6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60天。

望广大读者周知。

图书馆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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