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艺术类学科人才培养质量,鼓励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成长成才,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设立“珍云奖”的决定》(校发〔2018〕14号),现就2018年度“珍云奖”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生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进取奉献精神,在校期间荣获艺术类重大赛事奖项或对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学生。
(一)本科生
1.奖励对象为2015级、2016级在校全日制本科艺术类专业学生;
2.在2017-2018学年度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被评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以内,身体素质评价合格,日常表现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
3.无重修、处分记录。
(二)硕士研究生
1.奖励对象为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艺术类硕士研究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4.在2017-2018学年度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40分以上,学习成绩优秀,各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专业30%以内;
5.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1篇以上,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优先;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级竞赛并获名次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初审并公示
各学院认真审核,将本学院初审拟推荐学生情况公示3天。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拟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2018年11月19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到学生工作处(赛罕校区交到行政楼205室,联系电话4392411;盛乐校区交到学生事物中心310室,联系电话738346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uichun@imnu.edu.cn。
1.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申请表(一式二份)
2.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珍云奖”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珍云奖”每年评选16人,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各8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下表。
本科生
| 硕士研究生
|
学 院
| 名额
| 学 院
|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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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 2
| 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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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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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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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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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申请表
2.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获奖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