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国形象,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按照部领导指示精神,请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伦贝尔学院等5家高校各组织推荐10部以上传播中华优秀文化、适合翻译(斯拉夫蒙古文)到蒙古国的文艺作品。类别包括: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诗歌、社会科学书籍等。请务于9月19日前将所报作品目录和相关信息报我部高校和企业处。
联系人:格日勒图
联系电话:0471—4812626;13904719643
电子邮箱:dwxcbqyc@163.com
附件:申报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