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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1     点击量:

为帮助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新疆教育厅《关于划拨2017-2018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资助经费的函》和《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18〕11号)规定,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2017—2018 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候选人进行了审议,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5月21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平台

校园网及学生工作处网站。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来信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地点:赛罕校区行政楼205室、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03室。

电话:0471-4392371 邮箱:1270773249 @qq.com。

助学金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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