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蒙文版旧版主站盛乐校区
校园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新闻 > 校园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点击量:

各盟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教育厅、金融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18日8:30至2017年12月31日18:00,期间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员,可再重新进入考试,总计有8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每次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单位、个人在考试周期范围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试对象

1.2017年度在线学法积分满3000的学员。

三、考试形式

登录内蒙古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简称法宣在线,www.faxuan.net或xf.faxuan.net)或下载“法宣在线”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学法和考试。

四、试卷类型和题型

试卷分三类:领导干部试卷、公职人员试卷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试卷。考试内容从题库中抽取。每套试卷共50题,每题2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选题25道、多选题10道、判断题15道。

五、考试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内蒙古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专题,重要和新修订、新修改法律法规解读专题,《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法规》专题、自治区编印的《公务员法律知识1000问答》《农牧民法律知识问答》等内容。

六、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次,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考试成绩在完成提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七、考试合格证书

对成绩合格的学员系统自动颁发电子合格证书,证书加盖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电子公章。

八、其他事宜

1.考试及合格证书下载操作流程请查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员操作手册中“我的考试”、“我的证书”(http://www.faxuan.net/platform/manual/3994.html)。

2.新学员学号申购注册、考试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客服中心。电话:4006592288、QQ:4006570518,非技术咨询:18001133640。

3.本次考试过后,学员积分将全部清零。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通报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情况。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络在线普法考试,对达不到学分规定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版权所有 © 2014-2015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  蒙ICP备05006581号-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