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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假期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国庆、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与中秋连休。9月30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

1.放假前,团委、学生处、各学院等单位节前要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火险、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凡离校学生要掌握其出行、返校等相关情况,对节日期间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

2.赛罕校区、盛乐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餐饮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24小时值班相关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值班。假期期间,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值班电话:4392030、4392519;盛乐校区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7381081)。

4.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和保卫处。

5.各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并确保信息畅通。值班期间,要主动及时地关注两校区各方面情况,对收到的通知、传真、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如接到突发情况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信息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迅速、有效处置和化解。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国庆中秋节假期24小时值班表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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