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兼职副主任,九三学社社员,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第五、六届特邀监察员,全国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大中专(中师)院校蒙古文教材审定委员会理工科组组长,第十届全国青年催化学术会议学术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主任,内蒙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学会第十一届副理事长,《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志》编委会副主任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催化重点实验室原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水环境安全协同培育创新中心主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照日格图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7月22日14时52分,在呼和浩特市逝世,享年57岁。
照日格图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7月26日(周三)上午8:30在呼市殡仪馆2号厅举行。参加遗体告别仪式的同志,请于7月26日上午7时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北门车队候车,7:10发车。
凡有关团体和个人致唁电、唁函、敬献花圈者,请与照日格图同志治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1-4392519、4392030,传真:0471-4392036
联系人:陈菁、王帅
照日格图同志治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