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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新的个税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发放各类校、院聘人员工资、讲课费及外聘人员劳务费等,需使用新的网络申报系统。进入方式:进入师大首页信息门户,页面左侧有财务系统模块,点击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初次使用时需部门负责人授权,授权步骤及具体申报流程请务必阅读网页左上角的系统简明使用手册。如使用个人科研项目费用,无需部门负责人授权。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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