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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工作的通知》转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2015年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进行考核调整。请入选者按照考核要求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已入选第二层次的人选,如年龄超过45岁,且已不承担任何课题的,将不再作为人选进行申报。

二、推荐新人选。请各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内人发〔2003〕124号),推荐本单位新涌现出来的符合入选条件的优秀人才。申报者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可提交代表性成果附件材料。

三、请将以上材料于4月20日前报人事处专技科(田楼718),并报《考核登记表》和《申请表》电子版(可发至szk@imnu.edu.cn)。

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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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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