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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现将国家汉办文件《关于商请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7〕66号)予以转发,请有意愿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老师照国家汉办要求(见附件)申报。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439366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商请推荐2017-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

教育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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