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学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成效,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各学院应及时成立、调整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并指定负责就业工作具体事务的联系人。
请各学院务于2月27日前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报送至就业指导处。
联系人:胡日查 4392375 jiuye10135@imnu.edu.cn
附件: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就业指导处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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