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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7年乌克兰等6个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亚〔2016〕9196号)精神,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从我区高校中选拔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作为赴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阿塞拜疆等国的国家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现将遴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研究、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和《独联体部分国家互换奖学金选拔办法》及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动员、推荐工作。自治区选派计划规模、可选派留学身份及优势留学专业见《2017年乌克兰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学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选拔,最终确定5人为该项目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厅。遴选的优先顺序为:访问学者(要求俄语达标或在俄语国家长期工作,熟练使用俄语交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外方确定。

三、申请人请按照不同留学身份,须填写相应互换奖学金申请表格,并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准备材料、完成相应的审批流程。

四、因此项工作时间较紧,请各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1月4日17:30前将纸质申请表报至我处,地址在田楼826室,电子版发送至suning@imnu.edu.cn。逾期将影响申请人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等后续工作的开展。

五、上述所有文件、材料详见附件。

六、我处联系方式:4392006苏宁。教育厅咨询电话:4992175孙桂玲、4301337李东红、2856510赵晓芳。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电话:010-66093933张宗南。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rar 附件2.pdf 附件3.pdf 附件4.pdf 附件5.pdf 附件6.pdf 附件7.pdf

教育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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