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师生:
为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项目工作,总体把握资助项目相关事项,让我校师生更好地选择适合项目,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6]499号)予以转发(详情请见本通知第二页附件),通知中的附件内容可以到自治区教育厅网页上通知附件里直接下载。请密切关注选拔时限、申请方式等关键环节,并相互转告。
教育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月5日
版权所有 © 2014-2015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 蒙ICP备05006581号-1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