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以“内蒙古师范大学”命名的多个微信公众号不断以内蒙古师范大学官方微信的名义发布各类自称为“权威”的消息,并借用校徽作为公众号LOGO。在这里,我们郑重声明:内蒙古师范大学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微官网(微信号:IMNU-News),账号主体为内蒙古师范大学,主管单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具体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内容发布与更新。
欢迎广大师生、海内外校友、家长及社会各界关注!
校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15日
版权所有 © 2014-2015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七版 蒙ICP备05006581号-1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