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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教职工信息门户账号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4-12-08]

各学院、各部门:

近期,经网络信息中心统计、调查发现,有部分教职工在使用数字校园系统(信息门户)时,对自己的信息门户账号和密码疏于管理,经常把自己的账号借给他人和学生使用,或者委托他人代办与账号相关的业务。这种行为安全风险大,后果严重。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数字校园已经成为我校师生信息生活的重要支撑,涵盖了教学、科研、图书、人事、用餐、出行等方方面面,因此门户系统中不光有个人隐私,如邮件、身份信息等,还包括你所承担业务的管理功能,如教师的成绩管理功等,如果未能妥善管理账号密码,有人利用你的权限做出不合规行为(如成绩异常变动),账号持有人是唯一责任人。

按上级的要求,我校实行实名上网制度,并对所有上网行为进行完全记录,定期接受公安部门的检查;近期我校更换了出口审计设备,也将开展对上网行为的分析、审计;如发生不合规的网络使用(如涉黄、涉枪),账号持有人是主要的责任人,即使证明确非持有人所为,也必要承担连带责任,后果严重。

鉴于以上问题,网络信息中心向大家提出如下要求:

1、密码要足够复杂,要求8位以上,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符号均有,并定期换。

2、严禁将账号出借他人使用。

3、不允许将信息门户访问外网功能用于娱乐用途。

4、信息门户密码遗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于网络信息中心修改,不能找人代理。

网络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