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19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2.住院病历原件(需盖有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
3.二代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注:高血压、糖尿病病种根据《关于简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程序的通知》执行。
二、注意事项:
1.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材料作为存档资料,均不予退还;
2.医保局将对参保职工提供的病历等材料与医院进行核对,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出,三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
报送材料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医院办公室
报送时间:截至日期2019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4392368
联系人:赵春辉
附件一: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种类
内蒙古师范大学医院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