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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2017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工作即日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依据

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科研项目、成果、平台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5〕113号,进行2017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工作。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科研立项奖励按项目经费进行匹配,由科技处计划科统一审核确定。

2、科研成果署名单位第一为“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方可申报。

3、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专著,不在本奖励范围。

4、科研成果及佐证材料须真实,清楚,完整。

三、申报材料

1、《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纸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uyuming@imnu.edu.cn

2、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奖材料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四、报送

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9日、30日

地点:行政楼407

联系人:苏玉明 乌恩

联系电话:4393152、4392315

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科研项目、成果、平台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5〕113号.doc

2.《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doc

3.《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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