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2017〕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10月8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相关工作
1.放假前,团委、学生处及各学院等单位要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火险、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凡离校学生要掌握其出行、返校等相关情况,对节日期间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
2.赛罕校区、盛乐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餐饮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本单位假期24小时值班相关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值班。假期期间,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13室,值班电话:4392030、4392519;盛乐校区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7381081)。
4.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3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和保卫处。
5.各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并确保信息畅通。值班期间,要主动及时地关注两校区各方面情况,对收到的通知、传真、急件等要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如接到突发情况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信息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报告,迅速、有效处置和化解。
6.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盛乐校区值班干部应在值班当日16:00向赛罕校区值班干部通报值班情况,赛罕校区值班干部汇总两校区值班情况后,统一向教育厅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无特殊或重大情况也要在当日16:00报平安。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2018年国庆节校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表.docx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