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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维护安全稳定及“平安校园”创建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维护安全稳定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切实落实我校《2017年维护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对各单位2017年度维护安全稳定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九万

副组长:布仁吉日嘎拉 霍日查 邢建国 王海燕 单和盛 特格希 苏和(盛乐后勤服务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 王海燕、邢建国。办公室下设7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布仁吉日嘎拉

副组长:石永兴

成员:苏小波 李赟 侯奋强 乔乐

检查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监察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校长办公室、教育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研工部)。

第二组

组长:霍日查

副组长:董强

成员:金苏和 刘宇馨 李盛林 于大亮

检查单位: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军事教研部、武装部)、就业指导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校办企业管理处。

第三组

组长:邢建国

副组长:吴海山

成员:叶军 白古拉 张玉明 张永旺

检查单位: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科学研究院)、蒙古学学院(蒙古学研究中心)、文学院(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馆)、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政学院、经济学院、社会学民俗学学院。

第四组

组长:王海燕

副组长:黎宏伟

成员:赵三旺 袁永生 马跃 何金涛

检查单位:赛罕后勤服务集团、盛乐后勤服务集团、华远科技开发总公司、附属中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实验幼儿园、盛乐幼儿园。

第五组

组长:单和盛

副组长:石连柱

成员:田华 白舍楞 安宁 孟祥飞

检查单位:国际交流学院(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旅游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民族艺术学院。

第六组

组长:特格希

副组长:汪立群

成员:张志强 纲丁 云志国 郑雅菁

检查单位:新闻传播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学术期刊社、网络信息中心、教师发展与教学督导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第七组

组长:苏和

副组长:咏梅

成员:白通拉嘎 巴格那 谢一鹏 王雅丽

检查单位: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二、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

以《内蒙古师范大学维护安全稳定及“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为依据。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阶段:2018年4月11日—4月20日

学校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4月21日—4月28日

总结表彰:2018年5月上旬

四、检查方法及要求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检查组按照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及“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基本程序: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实地检查、综合评议及反馈意见。

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书面汇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维护安全稳定及“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考评细则》.doc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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