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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寒假放假安排,为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有力、高效地处置寒假期间校园中出现的治安、消防、交通等问题及突发事件,切实做好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大家安全、祥和的欢度寒假(春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检查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对所属的办公室、资料室、档案室、实验室、计算机房、报告厅、会议室、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餐厅、经营性场所、配电室、燃气锅炉房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管理岗位要认真查。对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利用寒假期间及时排除,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报保卫处备案。

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放假期间,人员离开公寓、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锁具,有问题的及时维修加固;切断水源、电源,确保安全可靠;楼宇和门卫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安装有监控、报警设备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各单位公用钥匙,贵重物品、仪器专人保管制度要落实到位;不在办公场所存放大量现金和私人贵重物品;长时间不使用的实验室、房间要贴封条,值班人员要每天巡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房间使用人员到场查看,发现可疑迹象,请立即报告保卫处。

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值班人员要关注楼宇周边草皮,防止火种从外面窜进校园;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及时报告;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制止。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报告保卫处。

放假期间,校园内组织活动前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制度。对于来校办事、考试、上课等情况,主办方或接待方要告知对方尽量不要开车进校园,确需带车,要服从校园交通管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规范停车。

三、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各类事故,尤其是注意往返学校途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醒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乘坐合法运营车辆,不乘坐无证“黑车”,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对于假期留校学生,有针对性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注意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不要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酗酒滋事、留宿外人等,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确保学生假期平安。

各学院、各部门放假前要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外出时要认真选择设计安全线路,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自驾车的教职工出行前要注意检查车况,不要疲劳驾驶,尽可能不要选择恶劣天气出行。

四、切实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校规定,安排值班备勤。明确值班人员,落实值班责任,24小时保持信息畅通。尤其是公寓、教学实验楼、配电室 、锅炉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值班区域内安全情况,盘查、登记外来人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上报。监控指挥中心、巡逻队加大监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附:保卫处2017年元旦及寒假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安排表

保卫处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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