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学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统一学校各级各类视觉识别元素的使用,规范学校形象识别系统,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工程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师大文化”。经研究,决定征集两校区道路、楼宇、景观命名,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详见校园平面图):
1.道路名:包括校园内行政区、教学区和生活区主要道路的命名。
2.楼宇及景观名: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广场等主要建筑物及景观的命名。
3.已有名称的道路、楼宇及景观名此次不再征集。

二、征集原则:
1.传承性——能够反映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理念、历史底蕴、办学特色,彰显学校文化特质和大学精神,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
2.时代性——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新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能反映出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追求的理想。
3.文化性——有美好的寓意和文化内涵,格调高雅,涵蕴丰厚,命名采用汉字,字数不宜过多,每个命名字数控制在2-8个汉字之间。力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
4.功能性——立足学校实际,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做到自成体系、风格统一、区位感强、易于识别。命名应对道路、楼宇的功能或性质有标识作用,与周边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注重个体与整体的统一。
5.独创性——命名的设计要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须昂扬向上,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三、参与方式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各单位、各部门也可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广泛酝酿,以单位或部门名义投稿。
2.参与者须同时报送方案征集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标题请注明“道路、楼宇、景观命名作品”字样,电子邮件请发送至wutao@imnu.edu.cn,纸质版送至党委宣传部(田楼810)。联系人:武韬 ,联系电话:4392537。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本次命名征集方案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征集工作。
2.征集的稿件先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初评入围作品将面向全校范围公布,由师生员工参与线上评选,确定入选作品提交校党委审定。
3.学校将对初评入围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名单通过校园网及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4.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内蒙古师范大学所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投稿时间先后为准。
本活动的解释权归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附件:1.两校区道路、楼宇、景观命名征集表
2.两校区道路、楼宇、景观一览表(附平面图)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0日